故意杀人
2020-09-11
“杀人偿命”是我国的一句俗语,由来已久。很多人都认同这一说法,认为杀人就需要偿命,然而,在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和司法环境下,不宜过分强调“杀人偿命”,而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杀人偿命”。
故意杀人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如果没有故意杀人的行为,或者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有没有实际杀害受害人,只要有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