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发律师

刘志发,男,195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因热爱法律,立志为社会和家庭提供法律服务,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刘志发律师代理、参与了数千起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为企业保护了知识产权、为当事人化解了家庭矛盾、为创业者提供了法律帮助,为失足青年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走回正途…… 刘志发律师因工作认真、踏实、仔细而受到当事人的肯定。刘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经济合同、建筑工程、房地产和各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的代理,成功代理的刑、民、经济案件达千余件,并且为数家大型企业担任过法律顾问,避免了无数的潜在纠纷,给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刘志发律师心中充满着热情,在为当事人维权的过程中,吃苦受累在所不辞。刘律师还主动承接了一些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利用节假日义务接待法律咨询上百人次。 苏州律师网是一家综合性法律服务网站,提供的法律服务涵盖公司、外商投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劳动关系、教育、行政、金融、税务保险、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涉及民事诉讼、商事、刑事诉讼、行政诉讼、非诉讼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等法律服务业务领域。 刘志发律师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还专门成立了律师顾问团以团队的形式,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参与了各类普法知识宣传活动:送法到军营,解决军人家属的后方支援的困难问题,解答了各种不同的法律需求;送法到企业,解决了企业经营中的各种纠纷;送法到社区,解决邻里纠纷、物业管理所面临各种法律上的实际问题,不仅解决了政府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热烈欢迎。 刘志发律师爱岗敬业、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较大利益、一丝不苟地为劳苦大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等优秀事迹也受到了诸多媒体的普遍关注。 2004年4月,江苏盐城《新都报》记者得知刘律师竟愿为家庭贫困的当事人几次北上大庆牡丹江打官司,期间过着打地铺、啃馒头的生活后,深受感动,在报纸上发表了《志在维权-记原中盐律师律师事务网执业律师刘志发》一文。 2006年10月,刘志发代理的“苏州潘家姐妹三套房子莫名易主”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省市各媒体纷纷参与报道,中央电视台二套《法治在线》栏目组更是连夜赶来苏州采访录制节目,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于2006年11月30日晚9时在中央电视台播放。 2007年4月,由于多次为当事人维权,为其获得尊严,挽回损失,刘志发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外还与《江苏法制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幸成为《江苏法制报》的理事单位,经常在该报上就一些疑难复杂的专题案例进行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法律观点,进一步推进苏州市的普法进程,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2007年8月,苏州一高复班以重奖来“忽悠”贫困生,贫困生追讨奖学金无果,刘志发律师通过媒体获知这一遭遇后,主动表示免费为其打官司,苏州《名城早报》、《姑苏晚报》等报纸均作了详细报道。每逢苏州广电总台、《苏州广播电视报》、《扬子晚报》、《江南时报》、《时空》杂志等媒体来请教刘志发律师时,刘志发律师都热情地给予对方法律上的支援和帮助。《75名“安迪”学生遭遇毕业之困》、《签合同后退房,定金可返还?》《最低消费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谁造就了房奴?》《儿子为钱私卖父母房》《环卫工人车祸身亡引发索赔纠纷》、《业主怒堵小区大门讨说法》、《拆违章建筑也需征得同意》等媒体报道的数百起索赔案件以及苏州市《新闻夜班车》的法治新闻,刘志发律师都参与过法律点评。 2007年9月被苏州市平江司法局指认为苏州唯一的只有8位律师参加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委员 2008年荣获“中国刑辩大律师”称号 2009年荣获“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10年担任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平江区民政局法律顾问、平江区劳动局法律顾问 2011年荣获“苏州市平江区十佳优秀志愿者”称号、“苏州市平江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2012年担任“苏州市及平江区两级律师协会理事” 2013年刘律师领导的律所多次荣获江苏省优秀律所、精神文明单位等殊荣 刘志发律师有着20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工作中勤奋敬业,刻苦钻研,愿为当事人所想,敢为当事人所讲,努力为当事人所做,是一个有着丰富阅历、能言善辩的好律师。